(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1、按照现行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管理要求进行验收。
2、乙方需在采购人所在地设立为本项目服务网点,开设分公司并设立分公司账户。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水域保洁标准
(1)水面无成片漂浮物,特殊情况下水面漂浮物不得超过2㎡,水面不得有相对静止的漂浮病死禽畜。
(2)桥墩,排水口周围水面无垃圾和漂浮物,禁止采取开闸放漂浮物(防汛调度除外)。
(3)清捞的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上岸规范处置,禁止随意堆放或弃置,杜绝二次污染,打捞的漂浮物应集中堆放、包装堆放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干净,垃圾、废弃物不堆放在人员集中地段或公共场所附近,防汛调度、突发性事件等其他特殊情形除外。
(4)禁止焚烧垃圾。
(5)当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如藻类暴发、油类等污染物污染河道),乙方应立即向所在的相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6)当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时,乙方应及时告知区动物防疫疾控中心,打捞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7)中到大雨过后三日内,乙方应完成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河岸干净整洁。
2、陆域保洁标准
(1)河道滩涂不得有1㎡以上垃圾废弃物、堆物、枯枝等。
(2)岸坡整洁,无垃圾。
(3)河道沿线桥、涵、闸站等范围内无垃圾、堆积物。
3、河道保洁时间和频次
保洁时间:早07:30晚05:00,有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保洁时间,巡回保洁频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4、垃圾收集与运输及车辆作业流程
(******居民区、商业区等人流密集区较远的地点,并注意与周围环境协调,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水面清捞的垃圾,陆域保洁清理的垃圾应及时送往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收集装置应密封,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酒药物:垃圾装卸作业完毕应及时清扫场地,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应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2)垃圾运输: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标志清晰,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转运垃圾时,应采用密闭方式集装,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和污水滴漏现象,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额定背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限运输,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所有清理上来的河道垃圾必须统一放置于弃置场地内,不得随意弃置。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管理要求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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