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服务(EPC+O)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州市湘桥区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已由潮州市******改革局《关于潮州市湘桥区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投资项目代码:2306-445102-16-01-681860),项目业主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积极申请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服务(EPC+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街道范围内。
2.2建设规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1、共建设DN150~DN600污水管道约80km;2、存量污水管道检测及清淤约67km,修复约3km。3、含官塘镇污水处理厂、铁铺镇污水处理厂、仙洲岛污水处理厂三座污水处理厂、潮州市湘桥区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第一阶段(应急攻坚)工程新建的共约2.9km污水管道及本次招标新建的共约80km污水管道,合计共约82.9km污水管道的委托运营(运营期1年);以上建设范围暂定,最终以审定的施工图为准。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9390.22万元。
2.3项目划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服务总招标控制价为30957.09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320.49万元,工程费用28978.72万元,委托运营费1657.88万元(污水处理服务费根据各污水处理厂工艺及设计水量计算,污水管网运营服务费(含泵站维护费)根据暂定运营管网长度计算,最终结算金额=实际处理水量*中标污水处理费单价+实际管网长度*中标污水管网运营服务费(含泵站维护费)单价,详见委托运营合同,污水处理费单价限价为:官塘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2.52元/吨、铁铺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2.35元/吨、仙洲岛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2.83元/吨,污水管网运营服务费(含泵站维护费)单价限价为31.41元/米·年)。
2.4工期及运营服务期:总工期为33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00个日历天;运营服务期为1年。
2.5招标内容:
①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阶段专家论证、设计协调服务及配合专家评审等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②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场地准备、包安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结算和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包控制投资等,配合发包人所负责的报批报建工作;
③运营服务:(1)官塘镇污水处理厂、铁铺镇污水处理厂、仙洲岛污水处理厂三座污水处理厂以及厂外闸门、泵站,合计规模1.65万吨/日;(2)本项目新建的共约80km污水管道,以及潮州市湘桥区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第一阶段(应急攻坚)工程新建的共约2.9km污水管道,合计约82.9km。最终运营范围以经审查的竣工图以及运营起始日前经双方确认的污水设施及配套设施清单并最终实际移交给中标人运营服务管理的项目设施设备为准。
2.6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已随招标公告公开前期服务机构为本项目提供的成果文件的,上述前期服务机构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相关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和条件(2)要求:
(1)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上述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含分支机构)及相关证书;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4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委托运营合同所需的运营管理技术能力。(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需共同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多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的,需明确联合体中一个单位为牵头人,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8日09时30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网上投标手续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
5.2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8日09时30分。
6.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768-******)。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完全釆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6.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4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另需提供1个电子文件U盘(U盘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且未经压缩及加密)。
6.5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有限公司
地 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办公楼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新洋路669号)首层及二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邮 编:515799 邮 编:51006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钟伟超、林俊文、陈国圳
电 话:0768-****** 电 话:020-******、******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局
联系人:陈先生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尾湘桥区政府大院内
电 话:0768-****** 电话:******
日期: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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