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 固镇县电商物流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等项目--固镇县经济开发区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升级基地建设 项目 砂石采购 ”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固镇县电商物流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等项目--固镇县经济开发区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升级基地建设 项目 砂石采购 ;
2、项目编号: ACEG-************ ;
3、项目地点:_ 固镇经济开发区光明路南侧,规划三路北侧,经二路东侧 _;
4、招标控制价(含税): 207181.00 元,税率: 13 %,超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且投标报价单价不允许超过控制单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 具有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2、资质、证书类要求: / ;
3、类似业绩要求: / ;
4、其它要求: /
5******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6、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报价截止日前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报价截止日前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中标候选人数量:******委员会(小组)推荐不超过2家中标候选单位。
三、投标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采平台(网址:htp:/cp.aceo.(comcn/),进入“询价采购”模块,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报名费用300元,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 年 1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
五、投标保证金信息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招采平台账户)人民币 贰仟 元整(¥:2000元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限:中标通知书下发后七日内缴纳
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02
开户行: ******银行固镇支行
联行号:/ 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
六、报价文件递交
1、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 14 时 00 ******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网址:http:/g.aceg.com.cn/)进行网上报价(系统中填写报价明细,报价保留两位小数),上传询价资料。(询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附件材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按要求上传签字盖章报价单及相关资料的均作废标处理)。
七、清单明细及要求
清单明细及要求详见询价报价表
八、结算及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乙方必须在当月 20 日前办理完成结算手续(含发票开具)
2、支付方式:每三个月支付已结算额的50%;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已结算额的 80%;甲方与业主单位完成决算、审计定案后,支付已结算额的 97%;剩余尾款一年内支付完毕(无息)。(支付前提为建设方工程款已按节点及比例支付甲方)
3******银行转账、票据、安信等其中任一或组合方式支付。甲方采用票据、安信等付款的,贴息费用由 乙 方承担。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皖北公司。
现场负责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电话: ******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
招标部门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
十、其他事项
1、工期要求:无条件满足甲方工期要求
2******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要求。
3、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4、(1)招标方初步验收的材料不能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中标方提供的黄沙石子如招标方在实际施工后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方需赔偿招标方1000元/吨的费用以及延误工期损失的费用。 (2)中标方须在每批材料送达前1天通知招标方,以便招标方做好验收准备。招标方提供下货场地,货到招标方指定地点后,招标方指定现场代表验收。在确认中标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后,招标方现场代表在中标方送货回执上签名确认验收日期。 (3)如中标方中途退场不履行合同,视为违约,违约金为中标合同价的20%。无论何种情况中标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供货,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发生争议等,否则视为中标方违约,按照供货逾期承担违约责任。中标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确定责任后28个工作日内付清。 (4)清单数量为暂定量,最终结算时按实际供应量(结合图纸计算量)为准。后期无论甲方实际使用量是多少,中标人不得因实际使用量与招标量有差距而进行索赔,此部分风险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 (5)招标采购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所有材料进场前过磅,结算数量以现场双方确认的过磅单为准。 (6)投标报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利润、税费及其他各种费用。单价为包死价,不随市场变动。
5、各项投标报价单价控制,超过控制价按无效标处理。
6、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甲方需调整原合同单价,中标单位方无条件服从此条款,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 (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 (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 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 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 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 ×(1-3%) 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 ×(1-4%) 以此类推。 式中:P0-原合同单价; 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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